皖人社秘〔2023〕146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
現將《安徽省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6月13日
安徽省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設農業強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會議和《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21〕26號)等有關精神,進一步激發人才活力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推進人才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結合安徽省鄉村振興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主要面向長期扎根基層、從事適度規模生產經營的高素質農民、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企業經營主體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人員、農村手工藝者、民間藝人、技術能手、在鄉返鄉下鄉回鄉創新創業帶頭人、電商營銷人員及其他涉農鄉村人才。
第三條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設置11個專業,即:鄉村振興農經專業、鄉村振興農藝專業、鄉村振興農技專業、鄉村振興農林專業、鄉村振興農建專業、鄉村振興工藝專業、鄉村振興獸醫專業、鄉村振興畜牧專業、鄉村振興水產專業、鄉村振興電商營銷專業、鄉村振興農機化專業。
第四條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設置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各專業三個層級職稱名稱分別為:
(一)鄉村振興農經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經師、鄉村振興農經師、鄉村振興高級農經師。
(二)鄉村振興農藝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藝師、鄉村振興農藝師、鄉村振興高級農藝師。
(三)鄉村振興農技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技師、鄉村振興農技師、鄉村振興高級農技師。
(四)鄉村振興農林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林師、鄉村振興農林師、鄉村振興高級農林師。
(五)鄉村振興農建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建師、鄉村振興農建師、鄉村振興高級農建師。
(六)鄉村振興工藝專業:鄉村振興初級工藝師、鄉村振興工藝師、鄉村振興高級工藝師。
(七)鄉村振興獸醫專業:鄉村振興初級獸醫師、鄉村振興獸醫師、鄉村振興高級獸醫師。
(八)鄉村振興畜牧專業:鄉村振興初級畜牧師、鄉村振興畜牧師、鄉村振興高級畜牧師。
(九)鄉村振興水產專業:鄉村振興初級水產師、鄉村振興水產師、鄉村振興高級水產師。
(十)鄉村振興電商營銷專業:鄉村振興初級電商營銷師、鄉村振興電商營銷師、鄉村振興高級電商營銷師。
(十一)鄉村振興農機化專業:鄉村振興初級農機化師、鄉村振興農機化師、鄉村振興高級農機化師。
第五條 申報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鄉村群眾中有良好聲譽。
第六條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年齡、不唯獎項、不唯論文,凡是扎根鄉村、振興農業的人才,符合條件的均可申報。
第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
(一)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及事業單位人員;
(二)違背鄉規民約、公序良俗,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人員;
(三)偽造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材料,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貢獻,剽竊他人業績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四)其他不符合職稱評審政策規定的人員。
第二章 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第八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經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的農業企業、家庭農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負責人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村在鄉返鄉下鄉回鄉創新創業的帶頭人,涉農新業態的鄉村人才。
(二)具有較強市場意識和管理水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識能力強,能運用現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務鄉村建設發展,創辦一定規模企業或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等載體平臺,帶領農民增收致富。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帶動就業創業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九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藝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在農產品良種繁育、栽培管理、土肥植保及農產品加工等領域具有技藝技能的鄉村人才。
(二)在相關農業生產領域具有較高超的特殊技藝,能夠培養傳承人,在當地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指導農業生產、帶領農民增收致富中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或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技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農業技術應用、農村能源發展、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實用技術應用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在已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一技之長,善于吸納和利用現代科技,解決生產實踐中復雜的技術問題,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一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林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鄉村造林綠化、種苗花卉、森林培育、森林保護、林下經濟及林產品加工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林業生產實用技術應用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在已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擔任一定規模以上涉農涉林企業承辦人或技術指導,解決涉農涉林企業技術發展難題;獨立或聯合帶動周邊100戶以上農民從事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明顯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涉林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二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建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鄉村規劃管理、農田建筑施工、景觀園林、房屋棚室建設設計施工(鄉村設計師、鄉村建設工匠等)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建筑設計、建筑施工、鄉村規劃治理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三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工藝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手工業、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民間工藝美術從業人員、民間藝人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在鄉村工藝美術、民間手工藝、民間演藝領域具有較高超的特殊技藝,能夠培養傳承人,在當地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獲得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市級及以上獎勵或稱號;或獲得市級及以上工藝美術領域重要(人才)獎項;或技能技藝通過國家級認定或國家級社團組織的評價;或獲得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并轉化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四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獸醫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動物疫病診療、防治、檢驗檢疫、動物疫病公共衛生管理以及相關知識宣傳普及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動物疫情防控技術應用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在已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擔任一定規模以上畜牧生產企業疫病防治技術指導。善于吸納和利用動物疫病防治前沿理論技術,解決畜牧生產實踐中復雜的技術問題,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五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畜牧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動物良種繁育、養殖、加工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動物生產及肉產品加工經營技術應用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在已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擔任一定規模以上畜牧生產企業生產技術指導。解決生產實踐中復雜的技術問題,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六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水產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水產養殖、良種繁育、水產品加工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水產養殖及水產品加工經營技術應用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能在已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擔任一定規模以上水產企業養殖技術指導。解決生產實踐中復雜的技術問題,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涉農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十七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電商營銷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農村電子商務培訓、營銷、物流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具有較強市場意識和管理水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識能力強,能運用現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務鄉村建設發展,創辦一定規模農村電子商務、營銷、物流載體平臺,帶領農民增收致富。個人獲得市級及以上電商大賽評選獎勵或稱號;或獲得市級及以上專業(人才)獎項;或所創辦的農村電子商務、營銷、物流企業受到市級及以上獎勵;或創辦企業或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等載體平臺,帶領農民增收致富,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人才。
第十八條 申報鄉村振興高級農機化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扎根鄉村從事農業機械生產、服務、推廣、應用等相關領域的鄉村人才。
(二)在農業機械化領域,實踐水平較高,在當地有較高知名度,獲得群眾較廣泛的認可和好評。解決農業機械及機械化生產實踐中復雜的技術問題,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省級及以上農業機械化領域科技成果獎,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市級及以上相關領域重要榮譽獎勵,業績特別突出的鄉村人才。
第三章 初、中級職稱評審
第十九條 鄉村振興人才初、中級職稱評審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評審標準和評審結果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第二十條 各市鄉村振興人才初、中級職稱評審名額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下達。
第四章 申報評審程序
第二十一條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組織開展高級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高級職稱推薦申報人員需在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匯總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復核無誤后匯總統一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農業農村局,按照下達的評審推薦名額組織開展本地區鄉村振興人才初、中級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
評審程序按《安徽省職稱評審工作實施辦法》(皖人社發〔2018〕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公示,初、中級職稱評審結果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嚴禁同時申報2個以上不同系列職稱評審,對多頭申報的,一經發現,將取消所有同時申報取得的職稱。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證書在“安徽省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自行打印,省內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