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勞動者要知道的勞動法律知識
1、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看清楚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還有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條款。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條款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競業限制約定等應當支付違約金;勞動者應注意審核合同內容并妥善保管合同。
2、簽名、按手印、蓋章,哪個更靠譜?簽訂合同時,要使用身份證上的法定名字,不可用小名,并且建議用正楷等清晰可識別的簽名。指紋是獨一無二的,可以明確身份,但要借助其他技術去鑒定,也有可能存在受人脅迫而按手印的情況。一般實踐中,通常采取簽名與按手印相結合的方式。章要經相關部門備案登記,合同蓋章建議是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勞動者可以書面承諾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嗎?勞動者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保,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書面承諾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為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勞動者書面承諾放棄參加社保,是對自身權利的處分,其應承擔相應后果。
上一條:
你在職場必須要知道的5個勞動法律常識
下一條:
辦理員工入職時,企業有哪些風險需防范?




